2026年4月3日


恭讀致希伯來人書 9,11-28

反省

(大司祭基督帶著自己傾流的血進入了聖所,一次祭獻而竟全功)

弟兄們:未來鴻恩的大司祭──基督經過了那更大、更完善,不是人手所造,不屬於受造世界的帳幕,不是帶著公山羊和牛犢的血,而是帶著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了至聖所,完成了永遠的救贖。如果公山羊和牛犢的血,以及母牛的灰燼,灑在那些受玷污的人身上,尚且可以淨化他們,使他們得到肉身的潔淨,何況基督的血呢?祂藉著永生的神,已把自己毫無瑕疵的奉獻給天主,祂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,除去死亡的行為,使我們事奉生活的天主嗎?

因此,祂作了新約的中保,以祂的死亡補贖了在前約之下所有的罪過,好使那些蒙召的人,獲得所應許的永遠的產業。凡是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,因為人死了,遺囑纔能生效;當立遺囑者還活著時,決不得生效。因此,連前約也得用血開創。當日梅瑟向全民眾按法律宣讀了一切誡命之後,就用朱紅線和牛膝草,蘸上牛犢和公山羊的血和水,灑在約書和全民眾身上說:「這就是天主為你們所規定的盟約的血。」他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為敬禮所用的一切器皿上。並且按照法律,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沒有流血,就沒有赦免。那麼,既然連那些天上事物的模型還必須這樣潔淨,而那天上的本物,自然更需要用比這些更高貴的犧牲,因為基督並非進入了一座人手所造,為實體模型的聖殿,而是進入了上天本境,因此祂能出現在天主面前,為我們轉求。祂無須再三奉獻自己,好像大司祭每年應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殿一樣,否則,從創世以來,祂就必須多次受苦受難了;可是現今,在今世的末期,只出現了一次,以自己作犧牲,除滅了罪過。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,死後就是審判;同樣,基督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,為除免大眾的罪過;將來祂要再次顯現,與罪過無關,而是要向那些期待祂的人施行救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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