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11日《為小 · 為大》
聖瑪竇福音 5:17-19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裡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。」 反省 《為小 · 為大》 聖經的教訓就是不要因小小而失了大大,就是小的事情做不了,怎樣也不能幹大事了,為什麼呢?因為法律的本質是為了成全,不是為了依法守法,亦不是以法制人,而自己就不守。 固然,耶穌來到世上,並不是為了毀法,或破壞法律;相反的,他卻是為了成全法律,並立紀立人。所以,他教訓人並不是行使法律,卻是使法律得到滿全,因為天主是立法者,他不偏不倚,允執厥中。這個「中庸之道」乃是一種德性,不單是為推己及人,更是推動他人,這才算得上是人上人,更稱得上為上大人,達乎天人合一。 為此,人斷不能廢除法律上的一撇一劃,因為以為這是順我者生,而逆我者亡。結果人終不能達致成全,因為有很多地方流為虛假,或者,變成形式化而已。這是多麼可惜的啊! 進教之佑驛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