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27日《屬神 · 辱神?》
聖若望福音 10:31-42 那時候,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,要砸死耶穌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,為了那一件,你們要砸死我呢?」猶太人回答說:「為了善事,我們不會砸死你,而是為了褻瀆的話,因為你是人,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。」耶穌卻向他們說:「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著:『我說過:你們是神』麼?如果,那些蒙受天主話的,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──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──那麼,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,因為說過:我是天主子,你們就說:你說褻瀆的話麼?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,你們就不必信我,但若是我作了,你們縱然不肯信我,至少要信這些工作,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,我在父內。」他們又企圖捉拿他,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。 耶穌又回到約旦河對岸,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,並住在那裡。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說:「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蹟,但若翰對於這人所說的一切,都是真的。」許多人就在那裡信了耶穌。 反省 《屬神 · 辱神?》 正所謂:君子動口 小人動手,這群猶太人和耶穌交談而不服,繼而大動干戈,竟然以石頭看待天主之子,意圖砸死他為止。 問題是他們不但不信主耶穌的來源,更抵不住他明認自己的身份,並自稱是天主的兒子,簡直是犯了褻凟之罪。在未審先判之下,便以侮辱而繩之以梅瑟法律。 耶穌卻能引經據典,明指自己乃「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,因為說過:我是天主子。」(若10:36)這個啟示是遵旨即子承父業,並替天行道,故反駁之:何以見得什麼違規?又有甚麽冒犯? 為此,猶太人以此為犯了大忌,在忍無可忍之下,蓄意下手捕捉耶穌。由於他們的不信、不順和不依從才下此毒手。 相反地,很多人由於見到若翰的所作所為,和在他身上的眾多奇蹟,便相信了耶穌。 其實,在今時今日這些事蹟還是活現在很多人身上,因為有很多人仍然停留不信,也有不少人信主,結果在彼此之間的執拗和衝突中,使很多人受到不少凌辱和迫害,屢見不鮮。 進教之佑驛站 27/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