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19日 《紅眼症?》
聖瑪竇福音 20:1-16 那時,耶穌給門徒講了這個比喻:「天國好像一個家主,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。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「德納」,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。約在第三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,就對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吧!凡照公義該給的,我必給你們。他們就去了。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,他又出去,也照樣作了。約在第十一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,就對他們說: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?他們對他說:因為沒有人僱我們。他對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吧!到了晚上,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:你叫工人來,分給他們工資,由最後的開始,直至最先的。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,每人領了一個「德納」。那些最先僱的前來,心想自己必會多領;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「德納」。他們一領了,就抱怨家主,說:這些最後僱的人,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,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,同等看待。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:朋友!我並沒有虧負你,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「德納」嗎?拿你的走吧!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。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,行我所願意的嗎?或是因為我好,你就眼紅嗎?這樣,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,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。」 反省 《紅眼症?》 聖經中談論到的「紅眼」是什麼一回事?因為在閃族也有這個講法和口氣,即有嫉妒的意思。原來,耶穌講到僱主和工人的待遇,並非一般的勞工之爭,因為論薪酬,論時間,論資格,論尊卑,似乎看起來都是不合理,既不公道,又不公義的待遇,枉論其他的道理。 論酬勞而言,耶穌不是要求人們得到合理的時薪,或是後來居上的意思,因為僱主和僕人的議定是僱主的給予,而不是工人要求得到合理的工資。主人根本就不談到時薪問題。 論資格而言,僱主沒有沒有要求他們有什麼資格而受雇用,所以不是雇員可以理直氣壯地追討任何的不合理待遇。 論尊卑而言,雇員受僱用的時候,僱主沒有問及他們的年資,更不會計較他們應得的待遇。 所以,若是在最後的時候,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,而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,不是分得先後,或是遲來先上岸,更不是㨗足先登的,因為一切都是出自天主的慈悲和他對人的愛,他要雇用的人一定有他的主見、計劃和措施,並不是我們世人可以過問的。這是天主給予我們天國的奧秘。 進教之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