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4日《孺子可教》
聖瑪竇福音 20:17-28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,暗暗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,在路上對他們說:「看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於司祭和經師,他們要定他的死罪;並且要把他交給外邦人戲弄、鞭打、釘死;但第三天,他要復活。」 那時,載伯德兒子的母親,同自己的兒子前來,叩拜耶穌,請求他一件事。耶穌對她說:「你要什麼?」她回答說:「你叫我的這兩個兒子,在你王國內,一個坐在你的右邊,一個坐在你的左邊。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,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?」他們說:「我們能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;但坐在右邊或左邊,不是我可以給的,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,就給誰。」那十個聽了,就惱怒他們兩兄弟。 耶穌叫過他們來說:「你們知道: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,有大臣管轄他們。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;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,就當作你們的僕役;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,就當作你們的奴僕。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侍,而是服侍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,為大眾作贖價。」 反省 《孺子可教》 耶穌對門徒的預言,就是他自己將會被司祭及經師出賣,甚至乎任人擺佈,被送去受苦受死;然而,他在第三天會復活起來。 相反,載伯德母親卻前來請求耶穌給予他兩個兒子,將來可以安坐在他的左右,這樣可以分得功名利祿,並享有他王國的榮華富貴。可是,耶穌卻問他們可否親嘗他的苦爵;言下之意,就是體驗到他的痛苦、受人遺棄和出賣至死?他們回答說可以。 雖然如此,但傷知音稀,除了這兩個門徒外,其他十個也不滿他們的要求,其實,他們全部統統都不明白主對他們的要求,更包括他來到世上的目的,更不了解他的苦命。 總括而言,耶穌對門徒的請求就是叫他們個個都能做到「橫眉冷對千夫指,俯首甘為孺子牛」,就是為大眾作贖價,意即非以役人而乃役於人,甘願為他人作奉獻和犧牲,由始至終要付出無條件的愛。這樣他們才堪稱為主的門徒和跟隨者。 進教之佑驛站 4/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