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4月11日《欲加之罪· 何患無辭?》
聖若望福音 10:31-42
那時候,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,要砸死耶穌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,為了那一件,你們要砸死我呢?」猶太人回答說:「為了善事,我們不會砸死你,而是為了褻瀆的話,因為你是人,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。」耶穌卻向他們說:「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著:『我說過:你們是神』麼?如果,那些蒙受天主話的,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──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──那麼,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,因為說過:我是天主子,你們就說:你說褻瀆的話麼?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,你們就不必信我,但若是我作了,你們縱然不肯信我,至少要信這些工作,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,我在父內。」他們又企圖捉拿他,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。
耶穌又回到約旦河對岸,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,並住在那裡。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說:「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蹟,但若翰對於這人所說的一切,都是真的。」許多人就在那裡信了耶穌。
反省
《欲加之罪· 何患無辭?》
「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?」這個解釋為加害於人,即使沒有過錯,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。猶太人就是不滿耶穌的言行,甚至乎認為言大其辭,便四處找出地方來挖苦耶穌。
原來,砸石頭是猶太人公開控訴人犯罪的時候而證實某人行為屬罪過,便依照梅瑟法律可以石頭砸向對方以作懲罰之用。事實上,在今次猶太人乃控訴耶穌犯了褻瀆之事。但是並非如此,因為耶穌答辯他給了猶太人顯示許多善事,竟然使他們無言以對。
除了追宗溯源之外,耶穌堂堂正正地指出天主是神,他派遣自己兒子來到世間,在在猶太人眼中這是褻瀆嗎?另外,耶穌聽父命又觸犯了猶太人什麼的神明? 這簡直是:「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」矣!
話雖如此,耶穌又回到約旦河對岸,竟然在那裏許多人乃明證耶穌所顯示的善事,而且是確實無異的。
有許多人來到耶穌那裏說:
「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蹟,但若翰對於這人所說的一切,都是真的。」許多人做在那裏信了耶穌。」(若10:41-4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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