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8日《世俗之子· 世俗之事》
聖路加福音 16:1-8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曾有一個富翁,他有一個管家;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管家揮霍了主人的財物。主人便把他叫來,向他說: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呢?把你管理家務的帳目交出來,因為你不能再作管家了。那管家自言自語道:主人要撤去我管家的職務,我可做什麼呢?掘地罷,我沒有氣力;討飯罷,我又害羞。我知道我要做什麼,好叫人們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務之後,收留我在他們家中。於是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,對第一個說:你欠我主人多少?那人說:一百桶油。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帳單,坐下快寫作五十。隨後,又對另一個說:你欠多少?那人說:一百石麥子。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帳單,寫作八十。主人遂稱讚這個不義的管家,辦事精明:這些世俗之子應付世俗的事務,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。」
《世俗之子· 世俗之事》
耶穌形容這個精明管家,竟然被人告發他帳目不清,結果被撤職查辦,他原本心有不甘,於是把心一橫,不但沒有改變其本質,結果他還是幹着「老本行」。
這個管家不但沒有退去,反而得寸進尺,更假人假義地向債戶們進行討價還價一番。他對第一個對象就是針對那個欠富翁100桶油的,他叫他寫下50桶,當然餘下的50桶便可佔為己有。同樣,他對第二個對象的是欠主人100石麥子的債戶,在賬單上寫下80,結果他可以淨賺20石麥子。耶穌用這個比喻,乃承認這個管家,確實主事精明及辦事能幹,但他不是光明之子,因為他幹着的是世俗的事。
我們在世間處理一切事務時,有否分清楚什麼事是世俗的事?什麼是天國的事?或者,我們在處理一切世俗的事以後,把天國的事卻忘記得一乾二淨了。最後,我們更堆出很多藉口和托詞,做出一些自欺欺人的事理。這樣看來,我們自以為自己比這個精明管家更精明了;但是,我們不是處理真正天堂的事務。
「有很多人的行事為人,是基督十字架的敵人;他們的結局是喪亡,他們的天主是自己的肚腹,以羞辱為光榮,只思念地上的事。」(斐3:18-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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