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6日《要求過甚?》


聖路加福音 14:25-33

那時候,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,耶穌轉身向他們說:「如果誰跟隨我,他應該愛我,勝過愛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,什至自己的性命,否則、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不論誰、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
「你們中間,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,是否有力完成呢?免得他奠基以後,竟不能完工,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:這個人開了工,而不能完工。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,能否以一萬人,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?如果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談判和平的條款。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

反省
《要求過甚?》

為什麼耶穌要求人們作他的門徒要捨棄一切,甚至乎一無所有?這樣說來是否要求過甚?

殊不知作為耶穌門徒的,不是停留在父母、兒女間的「親情」,更不是兄弟、姊妹、友朋摰愛的「友情」。顯然地,耶穌也不是要求夫妻之間的「愛情」,甚至乎包括自己的性命。原來,耶穌要求他的門徒要具備「大愛」,而這種愛涵蓋着人在世間上面對的愛與恨,寬恕與為懷,交織在喜怒哀樂之中。

所以,耶穌對人成為門徒的條件大致上可以分為兩條:

(一)未雨綢繆:就是人若要建造一座塔,必先要準備一切,以免在建築期間,中途放棄,成了歷史的陳跡。

(二)備戰周詳:即使國王與國王之間要進行戰爭,必先彼此之間運籌一切,避免以寡敵眾。他們豈不是要精打細算,討論探究一切,免得某方打了敗仗而應接不下。

如果能夠滿全以上這些條件,才可符合耶穌的要求,成為他的真正門徒。

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3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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