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10日 持續的寬恕


瑪 18:21-35
這時,伯多祿前來對祂說:「主!如果我的兄弟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幾次?直到七次嗎?」耶穌回答:「我告訴你,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! 「因此,天國好像一個做王的人要跟他的僕人們算帳。開始算的時候,一個欠一萬塔冷通的人被帶來了。因他無力償還,主人就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,連同他所有的東西都賣掉來還債。那僕人就跪下叩拜他,說:『給我一些時間吧!我會把一切還給你的。』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憐憫心腸,把他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那僕人出來,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,就抓住他,扼著他的喉嚨,說:『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!』那與他一同是僕人的就跪下求他說:『給我一些時間吧!我會把一切還給你的。』他卻不肯,反而把那人關進監獄,直到還清了欠債。其他的僕人看見這事,都很氣憤,便向他們的主人報告了所發生的一切。主人就把這僕人叫來,說:『你這個惡僕!因你求了我,我就免了你所有的債。難道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,像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』主人非常生氣,把他送去受刑,直到還清所有的欠債。所以,如果你們每個人不是真心寬恕自己的兄弟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

反省
持續的寬恕
 
今日福音重點就是,主人已經寬恕了僕人的債,那僕人應該因為感恩而效法主人,去寬恕欠他錢的僕人才對。然而,第一位僕人就是放錯重點了;沒有心放在被主人寬恕的大恩上,而是把焦點放在對方欠他的小錢。我們人就是這樣矛盾,這麼短視,眼前只看到別人欠我們的。所以,爭吵的時候,多時是歸罪於他人,都是他人的錯,都是他讓我很委屈……都是別人在欠我。我是無辜的受害者。在福音中,主耶穌要給我們另一個身份,另一種力量,另一種視野,就是我們有能力寬恕別人,只因為我們被深深寬恕過。人最大的挑戰之一就是寬恕自己;因為看到圓滿生活和實際生活的差距,而無法寬恕自己。然而,主耶穌告訴我們,天父早已經寬恕了你,也給我們力量放掉對自己的憤怒、失望、怨恨。只要你願意寬恕,持續七十個七次的寬恕,傷痛就會消失,平靜就取而代之。
主耶穌,祢知道我們的痛苦,請助我們放手,讓祢主導。亞孟。進教之佑,為我等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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